襄阳正式实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政策
襄阳市医保局印发《襄阳市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已正式实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核心就是从“个人积累式保障模式”向“基金共济式保障模式”转变。
《细则》规定,参保职工在符合开展门诊共济保障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合规费用,一个自然年度,累计超过起付标准至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由医保基金按比例支付。在职职工起付标准为500元,退休人员为400元。在职职工在一级、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报销比例为70%,60%,50%;退休人员在一级、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报销比例80%,70%,60%。在职职工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700元;退休人员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100元。
《细则》还规定,稳步实施职工个人账户改革,调整个人账户计入办法。在职职工计入个人账户的划入标准统一调整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退休职工计入账户标准调整为按襄阳市2021年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5%计入,每月每人95元,减少的个人账户部分全部计入统筹基金。
在个人账户使用方面,个人账户使用范围从职工本人拓宽到配偶、父母、子女,实现家庭成员之间的共济保障。职工个人账户可以用于支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在费用结算方面,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的,凭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按规定结算个人负担费用;属于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药机构进行结算。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手续的参保职工,在备案地定点医疗机构实行联网结算,未直接联网结算并符合普通门诊统筹保障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自付,然后凭身份证复印件、门诊病历、门诊收费票据、门诊费用清单、个人医保账户,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费用结算。
怎样才能绑定医保个人账户共济关系?
下载“湖北智慧医保”APP,并绑定互济关系。具体操作如下:
注册获取医保电子凭证
实现个人账户共济,授权人与使用人均须先申领医保电子凭证。参保人员可在“湖北智慧医保”APP中依次点击“授权医保电子凭证”、“注册”、“去注册”,输入“验证码”、“手机号”、“手机验证码”,采集“密码”并“确认密码”后即可完成注册,获取医保电子凭证。
可扫描二维码使用浏览器安装湖北智慧医保APP
账号登录
在登录页面输入手机号、密码、验证码,点击登录按钮进行登录。
个人账户共济授权(1)在首页的“在线办理”模块—“个人账户互济”,进入后点击“互济账户授权”选项。(2)承诺书签订。仔细阅读承诺书内容后,可点击“下一步”,手动输入申明内容或点击“一键填入”,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3)互济账户绑定。输入使用人的证件号码,可选填使用人手机号,选择与授权人关系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进行绑定。
参保职工的哪些亲属可以作为个人账户共济对象?
参保职工可将已参加本市职工医保或者居民医保父母、配偶、子女等最多6名家庭成员作为个人账户共济对象。
办理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后如何使用?
绑定授权成功后,使用人在本市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合规医药费用,持本人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结算,结算时,优先使用本人个人账户余额,若余额不足或无余额时,系统将随机从授权人的个人账户余额支付。
哪些情况下可以允许个人账户共济?
职工:普通门诊、药店购药、门诊慢性病、住院
居民:签约机构门诊统筹(村卫生室除外)、门诊慢性病、住院
(医保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