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谷城县人民医院!

谷城县人民医院

咨询服务热线

0710-7232888

急诊服务热线

120或7120

湖北文理学院附属谷城医院
谷城县人民医院

襄阳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指南
一、住院医疗待遇。
(一)起付标准:参保居民在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为200元、二级医疗机构为500元、三级医疗机构为1200元、市外转院为1800元。
恶性肿瘤患者因手术治疗或放化疗在同一结算年度内本地同一家医院多次住院的,第二次及以上的住院起付标准均为200元。
参保居民中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丧失劳动能力德残疾人不设住院起付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本统筹区定点精神病医院住院不设起付标准。
精神病患者一个结算年度内因治疗精神病支付一次住院起付标准后再次住院治疗精神病的,免除起付标准。
(二)报销比例: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90%,二级医疗机构报销75%,三级医疗机构报销60%。临时外出急救在异地住院并报医保经办机构登记备案和按规定办理市外转诊手续的符合规定的省内异地住院医疗费用报销50%,转往外省的报销45%,其他原因在异地住院的报销35%。
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住院医疗费补偿按精准扶贫相关政策执行。
(三)意外伤害医疗待遇:参保居民非他方责任导致外伤住院治疗的,其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但一年累计支付限额不超过1万元。
(四)生育待遇: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妇女,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其住院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定额补助1200元。
(五)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个人年度累计支付最高限额为10万元。
(六)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范围: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2、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应当由第三人承担的;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4、在境外就医的。
二、门诊医疗待遇
普通门诊待遇:从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中,按每人每年72元的标准提取普通门诊统筹资金。系统性硬化症每月限额300元,慢性骨髓炎每月限额300元,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每月限额为三级医院5000元其他医院4400元含药品费500元,器官移植抗排斥治疗的每月限额根据实际服用抗排斥药确定。
慢性病门诊医疗报销:在一个结算年度内,每月限额标准内符合规定的费用累计超过600元以后进入基金报销,基金报销比例为60%。慢性病申报评审标准、程序按全市基本医疗保险标准统一规定执行。慢性病门诊治疗实行定点、定额、定药、定量管理。
三、大病保险
城乡居民医保对象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按城乡居民住院医疗政策报销后,年内个人累计合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12000以上部分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给予适当补偿。
工伤、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及政策
先全额结帐,审核通过后再报销。城乡居民住院生育报销:定额补助1200元,职工生育报销:自然分娩定额2520元,剖宫产4032元。
低保、五保、优抚对象报销政策
先报销职工或居民医疗保险之后的再次报销,与基本保险报销时限原则上不超过5天;
到我院就诊的民政救助对象,除城关、薤山外不需要办理转诊,其他乡镇的集中供养需提供《分级转诊单》,分散供养不需要提供转诊单。(五山在民政办开转诊手续,其他在乡镇卫生院开转诊手续)。
1-6级伤残军人在医保结算后到民政局优抚科报销。7级伤残军人在医保结算窗口直接报销。
        精准扶贫报销政策
精准扶贫对象住院合规费用在1.2万元以内的,200元起付线100%报销,在经过医保、大病和医疗救助报销后,由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到95%;1.2万元以上的部分100%报销。
个人自付费用每次总额不超过3000元;全年最高限额为十万元。
精准扶贫意外伤害的起付线不报销,个人自付费用每次总额超过3000元以上部分不兜底。
贫困对象住院分娩的费用,医保定额报销1200元,合规费用补充医疗保险兜底到95%。
异地就医医疗保险
谷城县人民医院是本县唯一一家异地就医即时结报定点医院,跨市州异地就医对象(不含本市其他县市医保对象)经过办理网上转诊手续后,即可在我院享受即时结报政策。
特别说明:襄阳职工医保(不含襄周区职工)
老河口职工与城乡居民医保(不含生育、外伤)




就医指南
预约挂号
科室导航
专家团队
医院地址
Copyright 2019 谷城县人民医院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12001923号-2 鄂公网安备 42062502000094号      网站维护:飞鱼网络     站点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