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城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防控指挥部通告
(2021年第2号)
当前,全国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境外输入和本土疫情交错出现,且呈蔓延之势。为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主动申报告知。全县居民持续关注国内疫情发展变化、中高风险地区调整情况及相关阳性感染者行动轨迹。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谷人员需持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途中切实做好个人防护,提前向所在社区(村)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谎报。返谷后,要遵守我县有关防疫要求,主动配合疾控部门和社区(村)的调查登记、核酸抗体样本采集、日常健康监测、居家健康观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对违反居家隔离观察规定的人员,将实行集中隔离观察,费用自行承担。各社区(村)、小区要公布并及时更新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名录和重点人员管控措施,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动员广大群众举报未按规定报备或未严格落实管控措施的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谷人员。不主动申报的上述人员,自行承担检测、隔离相关费用。对因瞒报、迟报来(返)谷信息,造成疫情扩散的相关人员,严厉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配合健康监测。出入医疗机构、养老院、车站、商场、宾馆、影院、农贸市场、景区等公共场所时应积极配合测体温、扫健康码和疫苗接种情况查验。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诊室)就诊,并如实报告相关的旅居史和接触史。就医过程中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尽快接种疫苗。凡符合接种条件的居民按政策规定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共筑全民免疫屏障,预防新冠病毒感染的发生,降低重症及死亡的风险。
四、严控聚集性活动。全县从严控制聚集性活动数量和规模,从严要求聚集性活动的防控措施,对大型活动非必要不举办。各乡镇、开发区、县城管、公安、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广场等公共场所聚集性人群的劝导疏散。
五、审慎外出旅游。全县居民要密切关注国际国内疫情信息,非必须不出境,非必要不出行,暂缓出省旅游。必须出行的,出行前注意查询目的地防控要求,自备充足的个人防护用品及必要的消毒用品,落实个人防护措施,避免旅途感染风险。
六、保持良好卫生习惯。要强化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日常生活中要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
全县居民要关注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和疾控机构官方信息,学习科学防疫知识,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
谷城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1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