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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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公众通用防控指引
公众一般防控指引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一种新发传染病,根据目前对该疾病的认知,制定本指引。
本指引适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公众一般性防控。
一、低风险不等于零风险,疫情反弹和输入的风险依然存在。
二、公众是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养成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公筷制、保持社交距离、减少人员聚集、加强通风消毒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全面提升健康素养,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三、公众应自觉遵守湖北省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应当接受、配合医疗卫生机构为预防、控制、消除传染病危害所依法采取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医学观察等措施,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四、做好居室内通风换气,保持环境清洁。建议每天2-3次,每次20-30分钟。
五、外出活动应注意个人防护,需要佩戴口罩时可参照《公众佩戴口罩指引》。
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可参照《公共交通防控指引》做好相关防护。
七、到公共场所时,可参照《公共场所防控指引》做好相关防护。
八、返岗复工后要主动做好自我健康监测,若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不要带病上班,并参照《公众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后的就诊指引》就医。
九、暂不建议去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出差旅游。出游尽量到郊区空旷地方,尽量避开热门景区景点或其高峰时段,在景点有序排队,保持1米以上距离的踏青、散步、锻炼。
十、锻炼应尽量去户外、人员稀少的地方散步或锻炼。
十一、尽量不去人员密集、空间狭小、环境封闭、通风不良的场所,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地方。
十二、要保持良好个人卫生,勤洗手、多饮水,坚持在进食前后、如厕前后、接触口鼻眼前后、外出回家后及时洗手。
十三、不随地吐痰,打喷嚏或咳嗽时用手肘遮住口鼻。处理口鼻分泌物或吐痰时用纸巾包好,弃置于垃圾箱内。
十四、境外返(来)鄂人员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来)鄂人员要严格遵守我省隔离医学观察的相关要求,做好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护。对来鄂前14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配合我省防控要求,一律进行核酸检测,其中“五类人员”一律就地进行分类处置,其他人员一律由第一入境城市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一律纳入当地社区(村)防控体系。
公众佩戴口罩指引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一种新发传染病,根据目前对该疾病的认知,制订本指引。
本指引适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公众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口罩佩戴。
一、口罩适用范围
(一)民用卫生口罩
适用于日常环境中普通人群阻隔飞沫、花粉、微生物等颗粒物传播。
(二)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适用于普通医疗环境,阻隔口腔和鼻腔呼出或喷出污染物。
(三)医用外科口罩
适用于临床医务人员在有创操作等过程中佩戴。
(四)医用防护口罩
适用于医疗工作环境下过滤空气中的颗粒物,阻隔飞沫、血液、体液、分泌物等。
(五)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包括公众俗称的N95口罩)
适用于防护各类颗粒物,包括粉尘、烟、雾和微生物。
二、佩戴口罩场景
(一)室外环境
原则上可以不佩戴口罩。职业防护以及在工作期间需要与不同人群频繁接触的人员(如交警、行业执法人员、社区工作人员等)除外。建议罹患任何呼吸道感染性疾病(如流感、普通感冒等)的人员前往公共场所(区域)时要佩戴口罩。通常建议佩戴民用卫生口罩或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二)室内环境
1.家庭环境
家中原则上不需要佩戴口罩,以下情况除外:
(1)家中有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对象时应佩戴口罩。
(2)个人罹患呼吸道感染性疾病时应佩戴口罩,通常建议佩戴民用卫生口罩或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并与其他健康的家庭成员尽量保持1米以上距离。
(3)强烈建议老人、婴幼儿和长期卧床不起病人的护理人员,在罹患呼吸道感染性疾病时,暂停护理;必须护理时应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并保持手卫生。
2.办公会议场所
(1)多团队在大开间、大进深场所共同办公时,工作人员需佩戴口罩。
(2)多家单位在同一楼层共同办公且人员密度较大时,工作人员需佩戴口罩。
(3)外部人员前往办公区域或会议场所,应要求其佩戴口罩。
(4)会议场所服务人员、办公区域保洁人员在工作期间应佩戴口罩。
(5)商务洽谈、拜访客户等无法确定风险的工作环境下应佩戴口罩。
3.公共场所(区域)
公众前往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区域)时,工作人员在提供服务时应佩戴口罩。通常建议佩戴民用卫生口罩或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罹患呼吸道感染性疾病的人员,应避免到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必须前往时,应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4.学校教室
按照学校防控要求佩戴口罩。
5.集体住宿
同宿舍人员彼此确认健康状况良好的情况下,原则上可不佩戴口罩,有外来人员访问时,应要求其佩戴口罩。
6.医疗机构就诊
任何人前往医院就诊或陪同他人前往医院时需佩戴口罩。通常建议佩戴医用口罩,并尽量与其他患者保持1米以上距离。
(三)其它情况
其它无法确定风险的情况,如高峰期间乘坐公交、地铁、厢式电梯等,以及因工作需要与公众频繁近距离交流和接触的人员(如餐饮服务、银行职员、售货员、收银员等)建议佩戴口罩,通常可佩戴民用卫生口罩或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行业主管部门有其它要求的,执行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三、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佩戴方法
佩戴口罩前应保持手卫生。分清口罩的正、反面,保持深色面朝外(或褶皱朝下),金属条在上。先将耳挂挂于双耳,再上下拉开褶皱,使口罩覆盖口、鼻、下颌,将双手指尖沿着鼻梁金属条,由中间向两边,慢慢向内按压,直至紧贴鼻梁。适当调整口罩,使口罩与面部紧密贴合,直至全部遮盖口鼻处。
四、佩戴口罩的其它建议
(一)口罩在弄湿或弄脏时应及时更换。
(二)口罩废弃后不要随地乱扔,应丢弃至指定垃圾箱内。
(三)严禁佩戴口罩进行剧烈的运动或训练,避免与同伴以外的人近距离接触。佩戴口罩时如发生呼吸困难或过敏等异常现象时,要及时更换或停止佩戴。
公众户外活动指引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一种新发传染病,根据目前对该疾病的认知,制订本指引。
本指引适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公众户外活动。
一、适当的户外锻炼可以改善健康状况,提高生活质量。合理适宜的户外锻炼还有助于儿童骨骼的健康发育,免疫力的增强和心肺功能的改进。
二、公众可以根据气候条件,适当地参加一些户外体育锻炼。在户外活动过程中,原则上不用佩戴口罩,但应避免与同伴以外的人近距离接触,如需佩戴口罩可参照《公众佩戴口罩指引》。
三、公众前往体育场所应遵守相关部门的规定使用“湖北健康码”等手段确认自己的行动轨迹、健康状况,获得许可后方可进入。
四、儿童应在监护人的陪同下外出活动,监护人应注意儿童的个人卫生,如果使用公用玩具和设施应尤其注意手卫生,敦促儿童在游戏过程中,不要用手触碰口、眼、鼻。
五、在户外活动时,不随地吐痰,打喷嚏或咳嗽时用肘部或纸巾遮住。处理口鼻分泌物或痰液时用纸巾包好,弃置于垃圾箱内。
六、户外活动回到家后,要及时清洗双手。
七、外出活动需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请参照《公共交通防控指引》。
公众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后的就诊指引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一种新发传染病,根据目前对该疾病的认知,制订本指引。
本指引适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公众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后的就诊就医。
一、按需选择就近医院,提前网上或电话预约挂号,提前了解医疗机构的就诊流程,熟悉科室布局,就医结束后不在医院逗留,减少在医院停留时间。
二、就医时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做好手卫生,尽量避免触摸门把手、挂号机、取款机等物体表面,接触后及时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避免用手接触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三、候诊和排队时,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间距;尽量选择楼梯步行,若乘坐轿厢电梯,应分散乘梯,避免同梯人过多。
四、首选私家车出行,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注意与其他乘客保持安全距离,乘坐公交车和出租车时尽量开窗通风。
五、返家后,用洗手液(或肥皂)流动水下洗手或直接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
六、返家后,立即更换外衣,衣物尽快清洗。若在医院内接触了有可疑症状的人,需对外套进行消毒处理,尽量选用物理消毒,56℃煮沸30分钟或烘干机80℃以上烘干20分钟,必要时可选用化学消毒剂浸泡消毒。
预防性消毒指引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一种新发传染病,根据目前对该疾病的认知,制定本指引。
本指引适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公众、家庭、单位、场所、环境等预防性消毒。
一、消毒原则
(一)没有出现病人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场所,通常以清洁卫生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当面临传染病威胁或者人群密集性活动时才有必要进行消毒。
(二)外环境原则上不需要消毒,不应对室外空气进行消毒,雨雪天气不开展外环境消毒;对于很少用手触及的场所,如地面、绿植、墙面、宣传栏等,没有明确受到呕吐物、分泌物、排泄物污染时,不需要消毒。室外健身器材、公共座椅等人群使用较为频繁的物品,可增加清洁频次,如有明确污染时,进行表面消毒。
(三)社区、单位不需要对进入的人员、汽车、自行车及其携带的物品等进行消毒。
(四)通常情况下,室内下水管道不需要定期消毒。
(五)不对水塘、水库、人工湖等环境中投加消毒剂(粉);不在有人条件下对室内空气使用化学消毒剂消毒。
(六)消毒剂对物品有腐蚀作用,特别是对金属腐蚀性很强,对人体也有刺激,残留消毒剂对环境造成污染,对物品造成损毁,消毒要适度。
(七)不宜用戊二醛对环境进行擦拭和喷雾消毒;不宜使用高浓度的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大于1000mg/L)做预防性消毒。
二、消毒剂的选择
表面消毒可选择含氯消毒剂(如84消毒液)、75%酒精;手消毒使用含酒精的速干手消毒剂,皮肤消毒可选择0.5%的碘伏。但不局限于以上消毒剂,其它消毒剂根据其说明书限定的使用范围和浓度来使用。
三、消毒方法
(一)室内空气
开窗通风为主,每天2-3次,每次20-30分钟,注意人员保暖。
(二)手、皮肤
以洗手为主,在接触可疑污染环境后可以使用含酒精速干手消毒剂擦拭消毒,皮肤在可能接触可疑污染物后建议选择0.5%的碘伏。
(三)地面和可能被污染的墙壁等表面
可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例如某含氯消毒液,有效氯含量为5%,配制时取1份消毒液,加入49份水)擦拭或喷洒消毒,消毒顺序由外向内,消毒作用时间不少于30分钟。
(四)食饮具
首选煮沸消毒15分钟,也可用250mg/L-5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15分钟后,再用清水洗净。
(五)物体表面
经常触碰的物体表面可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例如某含氯消毒液,有效氯含量为5%,配制时取1份消毒液,加入99份水)、75%酒精或其他可用于表面消毒的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拭干净。
(六)卫生间
卫生间的消毒应以手经常接触的表面为主,如门把手、水龙头等,可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或其他可用于表面消毒的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拭干净。
(七)拖布和抹布等卫生用具
应专区专用,专物专用,避免交叉感染。使用后以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进行浸泡消毒,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冲洗干净,晾干存放。
(八)衣服、被褥、毛巾等纺织品
可流通蒸汽或煮沸消毒15分钟,或用250mg/L的含氯消毒液进行浸泡消毒,作用15-30分钟后,按常规清洗。
(九)呕吐物、排泄物及分泌物直接污染地面
污染物可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如纱布、抹布等)沾取5000mg/L-10000mg/L含氯消毒液(例如某含氯消毒液,有效氯含量为5%,配制成10000mg/L含氯消毒液时,取1份消毒液,加入4份水)小心移除。地面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被污染表面及其周围可能污染的表面。处理污染物应戴手套与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处理完毕后应洗手或手消毒。
四、注意事项
(一)消毒剂具有一定的毒性刺激性,配置时应注意个人防护,包括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帽子、手套和工作服等,配制消毒剂时为防止溅到眼睛,建议佩戴防护镜。同时消毒剂具有一定的腐蚀性,注意达到消毒时间后用清水擦拭,防止对消毒物品造成损坏。
(二)含氯消毒剂对织物具有漂白作用,对织物消毒时要慎重。
(三)用其他消毒剂进行消毒时,使用前认真阅读消毒产品说明书,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作用浓度、作用时间正确使用。
(四)所使用消毒剂应在有效期内,消毒剂应现配现用。
第二章 重点人群防控指引
特殊人群防控指引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一种新发传染病,根据目前对该疾病的认知,制定本指引。
本指引适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老年人、儿童、孕妇以及残疾人和有关重型疾病等特殊人群。
一、共性指引
(一)保持正常生活规律,保证充足睡眠,清淡饮食。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定时测量体温、血压等。坚持适度的体育锻炼,外出时要尽量减少到人员密集地区,选择人员比较少的地方。通过综合这些措施,科学“吃动平衡”,保持健康体魄。
(二)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勤洗手、咳嗽和打喷嚏时要注意遮挡,尤其督促儿童勤洗手、不乱摸、不吃手、不揉眼睛。同时要保持居家环境清洁卫生,勤开窗通风。
(三)外出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择步行或者骑自行车或者自驾车,并且要保持一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尽量不要去人员密集、通风不良的场所,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外出时科学佩戴口罩,有一些心肺疾病的老年人或者其他严重慢性病患者应在医生的专业指导下佩戴口罩。
二、分类指引
(一)到医院就诊时尽量选择网上提前预约挂号,医院可以实施分时段就诊策略,避免集中就诊,尽可能的缩短就诊时间。一些在孕早期或者中期没有特殊问题的孕妇,可以在医生建议或者指导下根据当地疫情形势确定产检间隔的时间。
(二)患有基础疾病的老年人或者严重慢性病患者需长期服药时不能擅自停药,可定期去附近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开药或者经医生评估后可以开长处方,减少就医开药的次数。
(三)在指导老年人、儿童、孕产妇、残疾人、严重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做好个人防护、开展心理疏导和关爱帮扶等工作中,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做好手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相应的这些类别的管理机构、照护机构也要做好综合的防控措施。
旅行者防控指引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一种新发传染病,根据目前对该疾病的认知,制定本指引。
本指引适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私人或商务旅行者。
一、出发前
(一)国内旅行可首先查阅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了解旅游目的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以及旅游建议。同时可拨打当地12320卫生健康咨询热线询问当地防控建议。
(二)国际旅行可查阅世界卫生组织网站、海关总署网站或目的地国家的官方网站,了解目的地的疫情发生情况。不建议前往当前疫情严重的国家和地区。
(三)做好防护物品准备,按照停留时间、旅行地卫生设施状况等,准备适量的口罩、免洗手消毒剂等。
(四)患有慢性疾病、60岁以上老人,出发前建议听取专业医生的健康状况评价,慢性病发作或罹患其它急性疾病的一定要避免前往疫情发生地。
二、旅程中
(一)配合铁路、民航、客运等交通部门健康检查的要求,如有发热、干咳等症状,要及时终止旅行。
(二)在乘坐飞机、火车、长途汽车过程中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要及时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并向司乘人员或领队/导游报告,寻求帮助。
(三)到达住宿地后按照当地政府部门各项防控措施要求,配合开展健康检疫,做好个人防护。
(四)在当地旅行时,最好不要前往宠物市场,以及任何动物制品市场,特别是有畜禽屠宰的市场。
(五)要勤洗手,每次洗手要用肥皂或洗手液,至少要用水冲洗20秒。如果你的旅行地不方便洗手,应在饭前、便前便后以及触摸眼、口、鼻前,使用免洗手消毒剂。
(六)当打喷嚏、咳嗽时,一定要用纸巾或肘部遮住口鼻。
(七)如果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时,应首先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医院)及时就医。如果症状严重行动不便,可拨打120或当地的救助电话寻求帮助。与他人接触时尽可能保持1米以上距离。
三、返回后
(一)返回后,应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二)若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时,可参照《公众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后的就诊指引》及时就诊。
快递和外卖人员防控指引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一种新发传染病,根据目前对该疾病的认知,制定本指引。
本指引适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快递和外卖企业与人员。
一、快递和外卖企业应严格遵守湖北省复工复产的相关规定。
二、快递和外卖企业应按照我省人员防控有关规定,做好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测,建立每日体温监测制度,并做好信息登记。体温正常者方可上岗,如有发热、干咳等症状的,及时就医,杜绝带病上岗。
三、快递和外卖企业应为每个站点或配送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控物资,包括:体温计、口罩、手套、消毒液和免洗手消毒剂等。
四、快递和外卖企业对员工开展健康教育,包括口罩、手套的正确佩戴,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等内容。
五、统一安排住宿的企业应保持居室清洁,勤开窗通风。非统一安排住宿的企业应掌握员工住宿信息,并实施动态管理。
六、企业应实时掌握配送人员轨迹、接触人员等活动信息,通过骑手端APP或车辆定位系统与其保持实时同步,一旦出现问题,可第一时间调取信息进行回溯排查。
七、餐箱及车辆应保持清洁卫生,必要时进行预防性消毒。
八、配送优先考虑使用快递柜、菜鸟驿站存放点等方式,做到无接触配送。
九、配送人员在外出提供服务时应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佩戴要求参照《公众佩戴口罩指引》。
十、配送人员应注意保持手卫生。避免用手直接触碰门把手、楼梯扶手、电梯按键等公用物品和设施。掌握正确的洗手方法,勤洗手,洗手时使用洗手液或香皂,使用流动水洗手。没有洗手条件时,可使用免洗手消毒剂。
十一、配送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打喷嚏或咳嗽时用肘部或纸巾遮住,不要用手接触口、鼻、眼。口鼻分泌物或吐痰时用纸巾包好,弃置于有盖垃圾箱内。
十二、工作时尽量避免乘坐厢式电梯,乘坐厢式电梯时注意与他人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十三、配送人员在等候取餐取货时,要避免人员聚集,保持1米以上距离。
家政服务人员防控指引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一种新发传染病,根据目前对该疾病的认知,制定本指引。
本指引适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常态化防控下家政服务人员。
一、家政服务企业及服务人员应严格遵守湖北省复工复产的相关规定。
二、主动做好体温检测等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应主动中止家政服务,需要就医时可参照《公众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后的就诊指引》。
三、小时工、其他临时性上门服务的家政服务人员应做到佩戴口罩、保持手卫生等个人防护。佩戴口罩的要求可参照《公众佩戴口罩指引》。
四、提供住家服务的,雇主家庭可利用“湖北健康码”等手段了解其健康情况。
五、要保持居室清洁卫生,勤开窗通风,每天2-3次,每次20-30分钟。外出服务时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掌握正确的洗手方法,勤洗手,洗手时使用洗手液或香皂,使用流动水洗手。
六、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打喷嚏或咳嗽时用肘部或纸巾遮住,不要用手接触口鼻眼。口鼻分泌物或吐痰时用纸巾包好,弃置于垃圾箱内。
七、住家家政服务人员在护理老人、婴幼儿和长期卧床不起病人时要注意个人卫生,尤其是手卫生,不要对着护理对象打喷嚏、呼气,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或肘臂遮挡口鼻。在罹患呼吸道感染性疾病时,原则上应暂停护理,必须护理时应按照《公众佩戴口罩指引》佩戴口罩。
外来务工人员防控指引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一种新发传染病,集体单位外来务工人员是流动性较高的群体,根据目前对该疾病的认知,制定本指引。
本指引适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常态化防控下外来务工人员所在单位和社区。
一、用人单位和社区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总体方案和突发疫情应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健全组织体系、细化防控措施)。准备充足的防护物资(至少储备普通级别防护口罩、医用酒精/消毒剂、手套、体温计等),设置应急处置区域,加强人员培训和演练,保障工作人员日常工作防护需求。
二、用人单位和社区应了解外来务工人员的家庭居住地和健康情况。建立员工体温监测等健康监测制度,利用“湖北健康码”等手段,实行“绿码”上岗制。员工若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要求其不得带病上班,并参照《公众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后的就诊指引》就医。
三、用人单位和社区以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尽早组织外来务工人员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知识的培训,培养人员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技能,注意个人防护,提高防病意识。需要佩戴口罩时参照《公众佩戴口罩指引》。
四、提供集体住宿的用工单位要尽量降低人员住宿密度,可采取封闭式管理,并保证室内空气流通。社区要重点加强对老旧小区、开放式小区、“三无”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集体宿舍、出租房屋等区域的主动监测和排查。
五、出租房、宿舍、食堂、厂房、办公场所、厕所等环境日常应以通风换气和清洁卫生为主,同时对接触较多的门把手、水龙头、扶手等公用物品和部位进行预防性消毒,详见《预防性消毒指引》。
六、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时,可参照《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行防控指引》。
七、要做好物资准备,包括体温计、必要的防护用品和消毒用品等。在工作和生活场所设置充足的洗手设施和洗手液或香皂等卫生用品。
公共交通人员防控指引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一种新发传染病,根据目前对该疾病的认知,制定本指引。
本指引适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常态化防控下公共交通司机、乘务员和乘客。出租车、公务车、私家车、商用车等司机以及航空、铁路、公路、水路等相关人员也可参照执行。
一、司机及乘务人员
(一)持证上岗,并确保身体状况良好。
(二)每日出行载客前应对车辆内部进行清洁消毒;对车门把手、方向盘和车内扶手等部位每天定期清洗消毒。
(三)工作时应戴手套、穿工作服、全程佩戴口罩,并提醒车上乘客佩戴口罩、减少交流、保持安全距离。
(四)休息和排队等候时应减少扎堆聊天,交流时保持安全距离;适度运动,保证睡眠充足,杜绝带病上班。
(五)有疑似感染者搭乘后,应及时做好车辆物体表面(座椅、方向盘、车窗、车把手、扶手等)和空调系统的消毒。
(六)每日自我健康监测(测量体温),并根据社区或用人单位要求报告。若出现可疑症状,应报告社区或用人单位,参照《公众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后的就诊指引》及时就医。
(七)应选择空旷人流稀少的场所饮食休息,可自带餐食或选择外卖打包后在车上用餐。
(八)尽量减少聚餐和聚会,不去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密闭空间。
二、乘客
(一)注意个人防护和卫生,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二)自觉遵守交通秩序,有序排队上下车,保持安全距离。
(三)上下车利用 “湖北健康码”等手段,实行实名乘车制,“绿码”通行,记录行动轨迹。
(四)服从、配合公共交通运输单位疫情防控期间采取的体温监测等各项措施,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立即按照《公众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后的就诊指引》就医。
(五)乘车时,全程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与他人直接接触,减少交流、保持安全距离。不在车上随意走动,不随便触摸公共设施。佩戴口罩时参照《公众佩戴口罩指引》。
(六)下车后,及时用洗手液(或肥皂)流动水下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剂搓揉双手。
环卫、保洁、保安、服务员防控指引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一种新发传染病,根据目前对该疾病的认知,制定本指引。
本指引适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常态化防控下环卫、保洁、保安、服务员等公共场所工作人员。
一、上岗前确保身体状况良好,工作期间每日进行体温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时,应立即报告用人单位,参照《公众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后的就诊指引》及时就医,避免过度劳累,杜绝带病上岗。
二、上岗时应统一着装,工作服保持干净整洁,定期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三、工作中建议佩戴口罩,注意手卫生,勤洗手,及时清洁作业工具和垃圾收运工具,并定期消毒。避免与他人近距离接触和交谈,保持1米以上距离。
四、环卫人员在垃圾清理和下水道维修过程中应佩戴口罩、手套,避免用手触碰眼、口、鼻等处,口罩脏污、变形、损坏、有异味时需及时更换,下水道维修工人还需佩戴护目镜。
五、保洁人员在保洁会议室、办公室、卫生间等室内环境时,对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如桌面、扶手、座椅、公用设备等)增加清洁消毒频次,并作好记录。
六、在保洁和道路清扫期间,如遇弃用口罩、手套等垃圾,应使用作业工具夹起后置于垃圾收运工具内,切忌徒手捡拾。
七、负责医疗或隔离区域的环卫、保洁及保安人员,应按相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八、就餐时建议自带餐具,餐厅打包带走,尽量避免堂食,如在食堂就餐应错峰,就餐过程中减少交流,并缩短就餐时间。餐具需清洗消毒。
九、尽量不去人员密集或通风不良的场所,如饭店、商场等;避免参加群体性聚集性活动,如多人聚餐等。
十、工作过程中,发现疑似症状人员,立即上报并做好自我防护,参照《公众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后的就诊指引》及时就医。
第三章 重点公共场所防控指引
家庭防控指引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一种新发传染病,根据目前对该疾病的认知,制定本指引。
本指引适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常态化防控下家庭、住户和租户等场所。
一、家居环境
(一)每天开窗通风,不能自然通风的可采用排气扇等机械通风。
(二)每天清洁家居,保持家居环境和物品清洁卫生,重点打扫清洁常接触的餐桌、计算机桌面、键盘和经常接触或者可能污染的地方。
(三)建议来客进门洗手,缩短访客谈话时间,减少家庭聚集,及时清洗访客茶杯和通风。
二、个人卫生
(一)非必要不外出,尽量避免到人群密集且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外出时如需佩戴口罩可参照《公众佩戴口罩指引》,与别人谈话时尽量保持1米以上距离。
(二)回家后第一时间用洗手液和流动水洗手或用含醇的手消毒剂进行手卫生。到医院回来尽量先洗澡,换洗衣物。
(三)尽量避免与活禽接触,不购买、宰杀、接触野生动物。
(四)注意咳嗽礼仪和手卫生。咳嗽、吐痰或者打喷嚏时用纸巾遮掩口鼻或采用肘护,在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应立即使用流动水和洗手液洗手。餐前便后、擦眼睛前后、接触宠物或家禽后、接触病人前后等应及时洗手。
(五)毛巾采用一人一巾一用原则,使用后悬挂于通风干燥处。
(六)设置套有塑料袋并加盖的垃圾桶,用过的纸巾、口罩等放置到加盖垃圾桶里,每天清理,清理时扎紧塑料袋口,再投放到分类垃圾桶里。
(七)养成良好的家居卫生习惯,使用无害化卫生厕所,减少污染物暴露和清洗时带来的风险。冲水时养成良好习惯,先盖上马桶盖再冲水,并及时使用洗手液在流动水下洗手。
三、家庭消毒
(一)家庭环境及物品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预防性消毒详见《预防性消毒指引》。
(二)家庭消毒人员应注意个人防护,消毒完毕及时进行流动水洗手,或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消毒双手,做好手卫生。
四、健康生活
(一)养成良好作息规律,保证休息和睡眠、多喝水、少饮酒,多锻炼,增强自身免疫力。
(二)家里有发热、干咳等病人时,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单独房间隔离和休息,同时参照《公众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后的就诊指引》及时就医,陪护人员做好防护。
(三)就医时,主动配合医生和疾控人员做好相关检查和调查。
公共交通工具和场所防控指引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一种新发传染病,根据目前对该疾病的认知,制定本指引。
本指引适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公交、地铁、出租车、其他类型营运车辆及候车区域等公共场所。
一、公共交通候车区域
(一)室内候车室
1.保持空气流通
保持站台、站厅等室内候车室空气流通,确保有足够新鲜空气供应。可优先开窗自然通风,有条件的可以开启排风扇等抽气装置以加强室内空气流动。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时,可参照《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行防控指引》。应保证厢式电梯的换气扇运转正常。
2.物体表面清洁及预防性消毒
环境及物品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受到污染时随时进行清洁消毒,消毒方法参照《预防性消毒指引》。
3.卫生设施
卫生间应保持清洁和干爽,提供洗手液,并保证水龙头等设施正常使用,视情况增加清洁和消毒频次。
(二)室外候车站点
环境及物品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受到污染时随时进行清洁消毒,消毒方法参照《预防性消毒指引》。
(三)乘客限流
在客流高峰时段、人流量大的地铁换乘站以及公交枢纽等,可采取导流措施以控制进站人数,乘客应配合公交管理部门的要求。
二、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在为乘客提供服务时应保持个人卫生、注意个人防护,勤洗手,工作服保持清洁卫生,需要佩戴口罩时参照《公众佩戴口罩指引》。
工作人员实行体温监测等健康监测制度,若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时,杜绝带病上班,并参照《公众出行发热呼吸道症状后的就诊指引》就医。
三、交通工具
(一)非密闭的车辆应适度打开车窗,包括司机舱的窗户。密闭式/空调式车厢等,应将新风送风量调至最大。地下轨道交通要采取全新风通风。
(二)日常以清洁为主,必要时进行消毒,消毒方法参照《预防性消毒指引》。
商场、超市等防控指引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一种新发传染病,根据目前对该疾病的认知,制定本指引。
本指引适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商场(商业综合体)、超市等场所。
一、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优先打开窗户,采用自然通风。有条件的可以开启排风扇等抽气装置以加强室内空气流动。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时,可参照《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行防控指引》。
二、加强日常清洁和预防性消毒措施,日常应以通风换气和清洁卫生为主,同时对接触较多的桌(台)面、购物车(筐)把手、门把手、水龙头、扶手等公用物品和部位进行预防性消毒。必要时对地面、墙壁等进行预防性消毒,详见《预防性消毒指引》。
三、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商场(商业综合体)、超市等场所的经营和管理者应建立员工体温监测等健康监测制度,利用 “湖北健康码”等手段,实行“绿码”上岗制。员工若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不得带病上岗,并参照《公众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后的就诊指引》就医。
四、在所有商场(商业综合体)、超市醒目位置张贴健康提示,利用各种显示屏宣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和传染病防控知识。
五、商场(商业综合体)、超市经营管理者应严格遵循体温监测、人流控制等相关规定。
六、顾(宾)客与工作人员应注意个人防护,需要佩戴口罩时参照《公众佩戴口罩指引》。
七、工作人员在为顾(宾)客提供服务时应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工作服保持清洁卫生。
八、运行中的厢式电梯应保证其换气扇运转正常。厢式电梯的地面、墙壁应保持清洁,受到污染时及时进行消毒。电梯按钮及自动扶梯扶手等经常接触部位每日消毒不少于3次。
九、应保证地下车库通风系统运转正常。地下车库的地面、墙壁应保持清洁,受到污染时进行消毒。停车取卡按键等人员经常接触部位每日消毒不少于3次。
十、卫生间应保持清洁和干爽,空气流通,提供洗手液,并保证水龙头等设施正常使用。应增加卫生间的巡查频次,视情况增加清洁和消毒次数。
十一、员工办公区域注意开窗通风,保持室内清洁,具体可参照《办公场所防控指引》。
十二、餐厅、大排挡、咖啡厅等餐饮场所(区域)保持空气流通,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食饮具一人一用一消毒。
十三、ATM机、自动售货机、智能快递柜、储物柜等以保持清洁为主,当受到污染时可进行消毒。
十四、门店、超市保持空气流通,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对人员接触较多的部位进行每日消毒。
十五、健身房确保室内空气流通,环境清洁。提醒使用人员接触健身器械前、后做好手卫生。
十六、收银台、服务台制定合理的人员路线和分流措施,设置“一米线”,提醒顾客排队付款结账时保持安全距离。
十七、商场中的酒吧、舞厅、电影院、电子游戏厅等室内娱乐场所,应保持空气流通、环境清洁干爽,公共用品用具应一客一用(换)一消毒。
十八、顾客休息区(室)、母婴休息室(区)、儿童游乐场所等配套服务设施和区域应保持空气流通、环境清洁干爽。
“七小场所”经营防控指引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一种新发传染病,根据目前对该疾病的认知,制定本指引。
本指引适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小餐馆、小网吧、小旅馆、小浴室、小歌舞厅、小理发店、小便民店。其它小型服务业可参照执行。
一、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优先打开门窗,采用自然通风。有条件的可以开启排风扇等抽气装置以加强室内空气流动。运行中的厢式电梯应保证其换气扇运转正常。
二、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及时清理垃圾。在洗手处要为顾(宾)客提供洗手液,并保证水龙头等设施可正常使用。有洗手间的应保持清洁和干爽。
三、对接触较多的公用物品和部位进行预防性消毒,提供给顾(宾)客使用的公共用品用具应一客一用(换)一消毒,消毒方法参照《预防性消毒指引》。
四、顾(宾)客与服务人员应注意个人防护,需要佩戴口罩时参照《公众佩戴口罩指引》。
五、工作人员在为顾(宾)客提供服务时应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工作服保持清洁卫生。
六、加强员工健康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员工体温监测等健康监测制度,若员工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时,不得带病上班,并参照《公众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后的就诊指引》就医。
七、特定场所的预防控制
(一)小餐馆
1.提醒顾客做好个人防护,在排队点餐、取餐过程中注意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提醒顾客在用餐前要洗手,保持手卫生。
2.加强食品安全,不采购野生动物作为食材。
3.餐饮具严格执行一人一用一消毒。
(二)小网吧
1.做好来客登记工作。
2.电脑摆放要保持足够间距,保证顾客间距在1米以上。
3.加强公共用品用具的清洁,受到污染时应随时消毒。
(三)小旅馆
1.做好宾客入住登记工作。
2.提醒宾客在场所的室内公共区域活动时注意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
3.加强公共用品用具的清洁,对客房内的床单、被罩、毛巾、浴巾、杯具等公共用品用具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公共用品用具受到污染时应随时消毒。
4.服务人员在不影响宾客休息的前提下,所有房间每日开窗通风至少两次,每次至少30分钟。
(四)小浴室
1.营业中要加强通风设施的运行,保持场所的通风良好。每日歇业后,及时打开门窗进行充分的自然通风换气。
2.每日营业结束后要对所有的设施和场所进行彻底清洗,重点场所要进行预防性消毒,做到无积水、无异味。
3.毛巾、拖鞋等公共用品用具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保持更衣柜、坐凳的清洁卫生,每日进行预防性消毒;公共用品用具受到污染时应随时消毒。
(五)小歌舞厅
1.每批顾客离开后应及时更换麦克风话筒套。
2.提醒顾客在场所内公共区域活动时注意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
3.加强公共用品用具的清洁和消毒,对麦克风、点歌设备按键、配套娱乐用品等,在使用前应提前进行消毒;对餐具、杯具、水果刀叉等公共用品用具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公共用品用具受到污染时应随时消毒。
(六)小理发店
1.提倡建立顾客预约制度,合理安排顾客到店时间。
2.店内每个美发座位服务面积不宜小于2.5平方米,座椅间距不宜小于1.5米,应设有流动水洗发设备。
3.剪刀、梳子、推子等理(剪)发工具应一客一用一消毒。
4.毛巾、围布等公共用品应一客一换一消毒。
(七)小便民店
1.客流较大时,提醒顾客有序等候,如室内面积较小,可引导顾客在室外等候。
2.店员应注意手卫生,提倡采用电子支付方式。
3.为顾客上门送货时,可采取无接触配送方式。
影剧院、舞厅等密闭场所防控指引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一种新发传染病,根据影剧院、舞厅等密闭公共场所人群高度聚集、人员构成复杂、流动性大的特点,制定本指引。
本指引适用于新型冠状病肺炎常态化防控下影剧院、舞厅、棋牌室、游艺厅、网吧、酒吧、KTV、室内游泳馆(池)、密闭场所或利用地下空间等通风条件较差的体育场馆或体育场馆部分区域。书店、餐馆、咖啡馆、酒吧、茶座、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候车大厅银行、邮局、综合办事大厅等场所可参照执行。
一、根据湖北省《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科学精准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武汉市可根据疫情发展情况,经严格评估,视情逐步稳妥有序开放室内影剧院、舞厅、棋牌室、游艺厅、网吧、酒吧、KTV、室内游泳馆(池)、密闭场所或利用地下空间等通风条件较差的体育场馆或体育场馆部分区域;武汉市以外其他市州低风险地区可根据疫情防控总体评估情况,自行决定相关场所开放事宜。
二、经营和管理者应严格遵守湖北省复工复产的相关规定,做好消毒剂、口罩等防疫物资的准备,制定好应急的工作预案,建立员工的健康监测制度。设置应急处置的区域,做好清洁和预防性的消毒、通风换气等措施。利用“湖北健康码”等手段,实行“绿码”上岗制。若工作人员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时,不得带病上班,并参照《公众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后的就诊指引》就医。
三、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应优先打开窗户采用自然通风,有条件的可以开启排风扇等抽气装置以加强室内空气流动。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时,可参照《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行防控指引》。应保证厢式电梯的换气扇、地下车库通风系统运转正常。营业结束后要采取一些清洁、消毒和通风换气的措施。
四、加强日常健康防护
(一)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及时清理垃圾。每天定时对公共设施或者高频率接触的物体表面进行清洁消毒,并进行记录。物体表面包括放映厅、走廊、3D眼镜、座椅等。
(二)卫生间应保持清洁和干爽,提供洗手液,并保证水龙头等设施正常使用,视情况增加清洁和消毒次数。
(三)建立网络预约购票渠道。现场采取非接触扫码购票方式。收银台或等候区要设置一米线。采取预约限流、分散就坐,尽可能座位保持一米距离。
(四)顾(宾)客与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循体温监测、人流控制等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所有人员都要进行体温检测,正常后才可以进入。
(五)工作人员在为顾(宾)客提供服务时应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工作服保持清洁卫生。
(六)顾客随身携带口罩,当与其他人近距离接触尤其是一米距离内时要佩戴好口罩,不要有过多的交谈交流,减少聚集性谈话。尽量避免直接用手触碰公共设备或者设施表面,特别要加强手卫生,勤洗手或手消毒剂、消毒湿巾的使用,打喷嚏时用纸巾、手臂肘部遮挡口鼻。
五、做好健康宣传工作,在醒目位置张贴健康提示,并利用各种显示屏宣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和传染病防控知识。
六、日常清洁和预防性消毒措施,以通风换气为主,同时对接触较多的桌(台)面、门把手、水龙头、购物车(筐)把手、电梯按钮等公用物品和部位进行预防性消毒,必要时对地面、墙壁等进行预防性消毒。公共场所为顾(宾)客提供的公共用品用具应做到一客一用一消毒。具体消毒方法参照《预防性消毒指引》。
办公场所防控指引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一种新发传染病,根据目前对该疾病的认知,制定本指引。
本指引适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写字楼、办公楼等办公场所。其他类型场所的办公区域可参照执行。
一、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防控工作方案,设置应急处置区域,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培训。经营管理者是落实防控工作的主体责任单位,明确办公场所内各单位各部门的具体职责。
二、办公场所内各单位(部门)可利用“湖北健康码”等手段,实行“绿码”上岗制。并建立体温监测等健康监测的长效机制,发现员工出现发热等异常症状时,要求其不得带病上班,并参照《公众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后的就诊指引》就医。员工要熟知预防新冠肺炎的各项措施,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任何时间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要主动向单位报告。
三、保持办公场所室内空气流通,各单位(部门)要敦促职工注意开窗通风,保持场所内空气流通。通风时优先打开窗户,采用自然通风。有条件的可以开启排风扇等抽气装置以加强室内空气流动。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时,可参照《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行防控指引》。
四、做好日常清洁和预防性消毒措施,日常应以通风换气和清洁卫生为主,同时对接触较多的桌(台)面、门把手、水龙头、扶手等公用物品和部位进行预防性消毒。必要时对地面、墙壁等进行预防性消毒,详见《预防性消毒指引》。
五、可在办公场所公共区域的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和传染病防控知识以及相关健康提示,并利用各种显示屏等工具做好健康宣传教育工作。
六、应注意个人防护,需要佩戴口罩时参照《公众佩戴口罩指引》。
七、应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工作服保持清洁卫生。
八、运行中的厢式电梯应保证其换气扇运转正常。厢式电梯的地面、墙壁应保持清洁,受到污染时及时进行消毒。电梯按钮及自动扶梯扶手等经常接触部位每日消毒不少于3次。
九、应保证地下车库通风系统运转正常。地下车库的地面、墙壁应保持清洁,受到污染时进行消毒。停车取卡按键等人员经常接触部位每日消毒不少于3次。
十、卫生间应保持清洁和干爽,空气流通,提供洗手液,并保证水龙头等设施正常使用。应增加卫生间的巡查频次,视情况增加清洁和消毒次数。
十一、员工食堂保持空气流通,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食饮具一人一用一消毒。可设立专人或在醒目位置张贴提示语,提醒就餐员工购(取)餐前洗手,保持手卫生,排队取餐时人员间应保持1米以上距离。
十二、应保持茶水间内清洁和干爽,空气流通。茶水间的公共用品用具应确保一人一用一消毒。
十三、ATM机、自动售货机、智能快递柜、储物柜等以保持清洁为主,当受到污染时可进行消毒。
十四、健身房要确保室内空气流通,环境清洁。提醒使用人员接触健身器械前、后做好手卫生。
十五、服务台要制定合理的人员路线和分流措施,减少人员聚集。
十六、员工休息室(区)等配套设施应保持空气流通、环境清洁干爽。
宾馆、酒店防控指引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一种新发传染病,根据目前对该疾病的认知,制定本指引。
本指引适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宾馆酒店(饭店)、普通旅店、招待所、快捷酒店等。顾客入住登记时同时验码、测温登记出发地。
一、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优先打开窗户,采用自然通风。有条件的可以开启排风扇等抽气装置以加强室内空气流动。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时,可参照《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行防控指引》。
二、保证厢式电梯的排气扇、地下车库通风系统运转正常。
三、工作人员实行体温监测等健康监测制度,若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时,不得带病上班,并参照《公众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后的就诊指引》就医。
四、在醒目位置张贴健康提示,并利用各种显示屏宣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和传染病防控知识。
五、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及时清理垃圾。
六、洗手间应保持清洁和干爽,提供洗手液,并保证水龙头等设施正常使用。
七、人员接触较多的公用物品及部位进行预防性消毒。
八、宾客与工作人员应注意个人防护,需要佩戴口罩时参照《公众佩戴口罩指引》。
九、工作人员在为顾(宾)客提供服务时应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工作服保持清洁卫生。
十、做好宾客的健康宣传工作。告知宾客服从、配合宾馆酒店在疫情流行期间采取的各项措施。宾馆经营管理者应严格遵循体温监测、人流控制等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提醒宾客注意保持手卫生,不要触碰口、眼、鼻。接触口鼻分泌物和可能被污染的物品后,必须洗手,或用免洗手消毒剂消毒。
十一、日常清洁和预防性消毒措以通风换气为主,同时对接触较多的桌(台)面、门把手、水龙头等公共物品和部位进行预防性消毒,必要时对地面、墙壁等进行预防性消毒。公共用品用具严格执行一客一换一消毒,客人退房后应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公共卫生间应增加巡查频次,视情况增加消毒次数。具体消毒方法参照《预防性消毒指引》。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行防控指引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一种新发传染病,根据目前对该疾病的认知,制定本指引。
本指引适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运行管理和使用。
一、在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前,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部门应了解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类别、供风范围、新风取风口等情况。
二、根据我省当前疫情流行状态,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可采取常态化管理。但作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的宾馆酒店,境外人员分流的临时场所,以及机场、火车站、地铁等人员结构复杂、流动性较大的场所需满足下列要求之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方可使用:
(一)全空气方式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关闭回风系统采用全新风运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所属场所(楼宇)每天启用前或关闭后,多运行1小时;
(二)空气-水方式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须确保各房间独立通风;
(三)已装有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去除颗粒物、气态污染物和微生物)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行中应严格遵循产品使用说明操作,保障运行效果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
三、应对运行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过滤器、风口、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设备和部件进行定期清洗、消毒或更换。
四、发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时,应采取下列防控措施:
(一)立即关停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活动区域对应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二)立即对上述区域内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强制清洗消毒。
五、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其他注意事项还包括:
(一)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确保建筑内所有房间空气流通和有足够新鲜空气供应。
(二)在疫情流行期间,情况许可应优先打开窗户采用自然通风,有条件的可以开启排风扇等抽气装置以加强室内空气流动。
(三)含氯消毒剂对金属具有一定的腐蚀性,对需要消毒的金属部件建议优先选择季铵盐类消毒剂。
六、消毒方法
(一)过滤器
应先清洗,后消毒。可采用季铵盐类消毒剂或500mg/L含氯消毒剂喷洒或擦拭消毒。
(二)风口、空气处理机组
应先清洗,后消毒。可采用化学消毒剂擦拭消毒,金属部件首选季铵盐类消毒剂,按说明书中规定用于表面消毒时的浓度进行消毒。非金属部件首选500mg/L含氯消毒剂。
(三)表冷器、加热(湿)器
应先清洗,后消毒。可采用季铵盐类消毒剂喷雾或擦拭消毒,按说明书中规定用于表面消毒时的浓度进行消毒。
(四)冷凝水盘
应先清洗,后消毒。可采用季铵盐类消毒剂喷雾或擦拭消毒,按说明书中规定用于表面消毒时的浓度进行消毒。
(五)风管
应先清洗,后消毒。可采用化学消毒剂喷雾消毒,金属管壁首选季铵盐类消毒剂,按说明书中规定用于表面消毒时的浓度进行消毒。非金属管壁首选500mg/L含氯消毒剂。
会议会场防控指引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一种新发传染病,根椐目前对该疾病的认知制定本指引。
本指引适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的会议举办。
一、会议场所的选择
保持会议室空气流通,优先选择能够开窗通风的会议室。会议室应在会前至少通风半小时,必要时开启排风扇等抽气装置以加强室内空气流动。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时,参照《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行防控指引》。
二、会议规模
继续坚持“非必须,不开会”的原则,尽量减少或避免举办大型会议。如必须开会建议召开视频或电话会议,或将大的聚集会议拆分成小型会议,减少每个会场的聚集人数,避免不同会场之间的人员流动。会场内座位的摆放尽量增加间距,参会人员前后左右间隔距离不少于1米。所有会议应尽量控制参会人数,提供会议场所的单位或部门应参照《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 37488-2019)中关于室内新风量不小于20m3/(h·人)的要求计算参会人数。
三、会议人员
工作人员应利用“湖北健康码”等手段,实行“绿码”上岗制。并建立体温监测等健康监测的长效机制,发现员工出现发热等异常健康状况时,要求其不得带病上班,并参照《公众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后的就诊指引》就医。参会人员应利用“湖北健康码”等手段,实行“绿码”参会制。不得带病参会。会议举办方应登记当次会议所有与会人员联系信息,以便必要时开展追踪监测。
四、健康防护
参会人员与工作人员均应注意个人防护,需要佩戴口罩时参照《公众佩戴口罩指引》。工作人员提供服务时应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工作服保持清洁卫生。环境及物品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应避免过度消毒,受到污染时随时进行清洁消毒,详见《预防性消毒指引》。
五、生活和卫生设施保障
会议举办场所尽量减少公共用品的使用,建议参会人员自带杯具。卫生间应保持清洁和干爽,空气流通,提供洗手液,并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使用。应保证厢式电梯的换气扇、地下车库通风系统运转正常。
餐饮、堂食防控指引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一种新发传染病,根椐目前对该疾病的认知制定本指引。
本指引适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的餐饮企业营业和堂食管理。
一、中、高风险地区,建议餐厅(馆)缩减营业时间,采用外卖打包方式,不提供堂食。
二、场所管理
(一)餐饮企业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增加测温区、消毒区、流水洗手区、临时观察隔离间、宽松进餐区控制人流量,准备充足的防护物资(至少储备普通级别防护口罩、医用酒精/消毒剂、体温计等),设置应急处置区域,加强人员培训和演练,保障工作人员日常工作防护需求。首次恢复堂食的餐饮单位需全面对营业场所、设备设施、餐用具等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洗消毒。
(二)在餐厅(馆)入口处,增加体温测量设备,所有人员体温检测正常方可进入。
(三)加强通风换气。如使用集中空调,参照《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行防控指引》,保证空调运行正常,加大新风量,全空气系统关闭回风。
(四)落实日常清洁和预防性消毒措施。日常应以通风换气和清洁卫生为主,对接触较多的桌(台)面、门把手、水龙头、扶手等公用物品和部位进行预防性消毒。必要时对地面、墙壁等进行预防性消毒。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重复使用的餐(饮)具应“一客一用一消毒”。
(五)保持大厅、电梯口和收银台等区域环境整洁,及时清理垃圾。
(六)洗手间应通风良好,洗手设备正常运行,配备洗手液(或肥皂);有条件时建议在收银台配备免洗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施。
(七)当出现新冠肺炎病例时,应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同时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三、员工管理
(一)各经营单位,应要求所有员工上岗前核酸检测阴性,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班车上下班,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
(二)建立员工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员工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发现员工出现发热等异常健康状况时,不得带病上班,并参照《公众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后的就诊指引》及时就医。
(三)上岗必须时刻佩戴口罩(如非一次性口罩,每隔2-4小时使用酒精消毒一次,确保防护效果),保持勤洗手、多饮水,坚持在工作前、操作后、进食前、如厕后按照六步法严格洗手,接待顾客应双方佩戴口罩。
(四)工作人员尽量避免与具有呼吸道疾病症状的人员密切接触,避免接触野生动物。对于集体宿舍,加强管理和宣传,做好防护。
(五)工作人员与客户服务交流时宜保持一定距离,避免直接接触。
(六)工作人员上班期间减少扎堆聊天,下班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
(七)摘口罩前后做好手部卫生防护,废弃口罩放入垃圾桶内,每天两次使用75%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尽量使用带盖垃圾桶。
四、顾客管理
(一)在醒目位置张贴并宣传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告知客户服从、配合餐饮堂食企业在疫情流行期间采取的各项措施。
(二)进入堂食区前,进餐客户必须进行测温,入口处设立体温监测岗,对有发热(体温≥37.3℃)、干咳等症状的客户,不得入内,建议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医。
(三)客户进出需扫湖北健康码,“绿码”通行,后台记录进出时间和地点;企业对客户鞋底及双手进行酒精喷雾消毒后方可进入堂食区域;客户进入就餐区,可以不戴口罩。
(四)洗手区“七步洗手法”张贴到位,引导客户规范洗手,进餐前,客户流水洗手。
(五)在疫情防控解除前,餐饮服务企业禁止接待大规模聚餐活动,采取预约就餐,堂食控制用餐人数;通过采取减少桌椅摆放、隔桌安排就餐或快餐店一人一桌等措施,保持用餐距离。积极推广分餐制,餐厅(馆)提供公筷公勺。有条件的餐饮经营单位要制定用餐人员可追溯制度,每桌登记至少一名就餐客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六)推荐客户扫码结算,减少排队及人员聚集接触;
(七)顾客进餐中途出现发热情况,安排进临时隔离间,并安排到就近的发热门诊部进一步检查,按照检查结果处置。
农贸市场防控指引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一种新发传染病,根椐目前对该疾病的认知制定本指引。
本指引适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的农贸市场防控。
一、中、高风险地区,建议农集贸市场缩短营业时间,同时采取限制顾客数量。
二、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准备充足的防护物资(至少储备普通级别防护口罩、医用酒精/消毒剂、体温计等),设置应急处置区域,加强人员培训,保障工作人员日常工作防护需求。
三、建立员工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员工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发现员工出现发热等异常健康状况时,不得带病上班,并参照《公众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后的就诊指引》及时就医。
四、在农集贸市场入口处,增加体温测量设备,所有人员体温检测正常方可进入。
五、加强通风换气。顶棚式或露天市场交易区应宽敞通风;室内市场应保持长期开窗空气流通,或使用排风扇辅助空气流通。如使用集中空调,参照《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行防控指引》,保证空调运行正常,加大新风量,全空气系统关闭回风。
六、市场内实行分区经营,做好重点经营区(如宰杀加工区)的隔离防护,严禁贩卖野生动物。
七、保持市场内清洁卫生,市场产生的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清运过程中应采用密闭化运输。
八、公共厕所应做好清洁消毒,配备洗手设施和洗手液(或肥皂)。
九、每天结束经营活动后,应做好地面、台面、柜台(摊位)、货架、垃圾桶等公共设施的清洁消毒。
十、推荐顾客采用非接触扫码付费,购买商品时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间距。
十一、工作人员应佩戴口罩,加强手卫生,有流水条件下按照“六步法”洗手。
十二、顾客应佩戴口罩。与其他人不要有过多的交谈交流,减少聚集性谈话。尽量避免直接用手触碰公共设备或者设施表面,特别要加强手卫生,勤洗手或手消毒剂、消毒湿巾的使用,打喷嚏时用纸巾、手臂肘部遮挡口鼻。
十三、当出现新冠肺炎病例时,应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如有空调通风系统,则同时对其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公园、旅游景点防控指引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一种新发传染病,根椐目前对该疾病的认知制定本指引。
本指引适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的公园和旅游景点。
一、中、高风险地区,建议公园、旅游景点暂时关闭或缩短营业时间,同时采取限制游客数量。
二、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准备充足的防护物资(至少储备普通级别防护口罩、医用酒精/消毒剂、体温计等),设置应急处置区域,加强人员培训,保障工作人员日常工作防护需求。
三、建立员工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员工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发现员工出现发热等异常健康状况时,不得带病上班,并参照《公众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后的就诊指引》及时就医。
四、在公园入口处,增加体温测量设备,所有人员体温检测正常方可进入。
五、加强办公区域通风换气。如使用集中空调,参照《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行防控指引》,保证空调运行正常,加大新风量,全空气系统关闭回风。
六、做好公园内公共设施、座椅座凳、健身器材、果皮箱、垃圾桶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工作。
七、保持公园内清洁卫生,公园产生的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清运过程中应采用密闭化运输。
八、公共厕所应做好清洁消毒,配备洗手设施和洗手液(或肥皂)。
九、科学合理制定开、闭园时间,调控入园游客数量。
十、减少现金售票,实行线上购票、扫码支付等非接触购票和支付方式。
十一、疫情防控解除前,暂停容易引起人流聚集的活动和项目。
十二、根据游客接待量和工作要求,合理安排一线岗位的上岗班次和上岗人员。
十三、工作人员做好手卫生,佩戴口罩,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十四、游客随身备用口罩,在与其他人近距离接触或购买物品时戴口罩,与其他人不要有过多的交谈交流,减少聚集性谈话。尽量避免直接用手触碰公共设备或者设施表面,特别要加强手卫生,勤洗手或手消毒剂、消毒湿巾的使用,打喷嚏时用纸巾、手臂肘部遮挡口鼻。
十五、入口醒目位置应设立告示牌或大屏幕,提醒入园游客、工作人员遵守相关防控要求和注意事项,进行疫情防控宣传,公园广播循环播放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十六、当出现新冠肺炎病例时,应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同时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第四章 重点单位防控指引
无疫情小区防控指引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一种新发传染病,根椐目前对该疾病的认知,制定本指引。
本指引适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的无疫情小区管理。
一、根据湖北省《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科学精准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街道(乡镇)要加强小区防控工作巡查督导,持续做好政策宣传、防控指导和问题督促整改工作,切实守好社区第一道防线。武汉市要继续加强和完善小区管控工作,统筹落实管控力量,重点加强对老旧小区、开放式小区、“三无”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集体宿舍、出租房屋等区域的管控,对进出人员坚持健康码必扫、体温必查、口罩必戴、生人信息必录,并根据疫情形势适时调整管控措施。武汉市以外其他市州低风险地区可结合本地实际优化调整小区管理措施,持续做好重点人群排查管控。各地要建立常态下防控与应急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二、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制定社区疫情防控工作总体方案和突发疫情应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健全组织体系、细化防控措施)。准备充足的防护物资(至少储备普通级别防护口罩、医用酒精/消毒剂、体温计等),设置应急处置区域,加强人员培训和演练,保障工作人员日常工作防护需求。
三、建立员工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员工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发现员工出现发热等异常健康状况时,不得带病上班,并参照《公众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后的就诊指引》及时就医。
四、加强小区内办公区域、便民服务区域和室内公共活动区域通风换气。
五、保持社区环境清洁卫生,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垃圾点、公共厕所、电梯间等重点场所每日进行清洁后消毒。
六、实施网格化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做好小区内人员摸排和健康监测工作,尽早发现可疑病例。可允许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继续实施人员和车辆出入登记、体温监测,有条件的地方可建立快递员、配送员准入机制。
七、充分利用健康码,将疫情防控纳入网格化管理重点内容,做好社区人员信息采集、疫情防控排查和疫情信息宣传,加强对发热人员、境外和高风险地区来鄂返鄂人员、无症状感染者及治愈出院患者、密切接触者、生活困难群众、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的管理,做到全覆盖、无遗漏,确保信息收集高效精准,重点人员管控有力有序。
八、居民随身备用口罩,在与其他人近距离接触或购买物品时戴口罩,与其他人不要有过多的交谈交流,减少聚集性谈话,减少小区居民聚集,避免举行聚集性活动。尽量避免直接用手触碰公共设备或者设施表面,特别要加强手卫生,勤洗手或使用手消毒剂、消毒湿巾,打喷嚏时用纸巾、手臂肘部遮挡口鼻。
九、提供居民健康指导,开展培训和健康宣教,提高社区居民防范意识。建立老人、儿童、慢性病患者等特殊人群联系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可协调医疗机构等资源为其提供24小时电话或者线上咨询服务;为行动不便者,提供必要的上门医疗服务。
有疫情小区防控指引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一种新发传染病,根据目前对该疾病的认知,制定本指引。
本指引适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的有疫情小区的管理。
一、防控策略
在无疫情小区防控措施的基础上,继续加强如下防控:
1.出现病例或聚集性疫情的小区采取“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策略,做好病例家庭、楼栋单元、单位办公室、会议室等疫点的管控和消毒,以及公共场所清洁消毒。
2.出现疫情传播的小区采取“内防蔓延、外防输出”的策略,对划为疫区的社区,应采取封控措施,限制人员进出,限制人员聚集等。
3.当小区发现新冠肺炎病例时,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同时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二、小区居民防控告知
4.病例发现并隔离后,疾控机构在病例离开后,对病家进行彻底的消毒。小区物业部门(自然村村委会)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做好小区公共区域的清洁消毒。
5.在无防护状态下与病例有共同居住、学习、工作等近距离接触的人员,会被通知为密切接触者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三、小区居民的防护措施
6.保持良好个人卫生,勤洗手,坚持在外出回家后,准备食物前,清理垃圾后,接触口、眼、鼻前后,照顾老人、儿童、病患前后,拆快递后,进食前,如厕后或怀疑手脏时,应洗手或使用免洗手消毒剂。
7.尽量减少邻里串门,减少与他人密切接触。
8.做好居室通风换气,每日2-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保持环境卫生,采取湿式清洁。
9.乘坐厢式电梯应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保持手卫生。
10.不随地吐痰,打喷嚏或咳嗽时用手肘遮住,不用手接触口、眼、鼻。口鼻分泌物或吐痰时用纸巾包好,弃置于垃圾箱内。
11.尽量避免聚会聚餐,进入人员密集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与他人尽量保持一定距离。
12.平衡膳食均衡营养,适度运动,充分休息,保持心态平和、心情放松。
14.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提示,建议与宠物接触后及时洗手,保持手卫生。
15.不信谣、不传谣,避免不科学、不真实信息的误导。
16.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参照《公众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后的就诊指引》就医。
四、同一栋楼居民的防护措施
在落实6-16项防护措施的基础上,重点关注以下措施:
17.接触公共区域门把手、按钮等部位后,不要直接触碰口、眼、鼻,要及时洗手或用免洗手消毒剂,保持手卫生。
五、同一单元居民的防护措施
在落实6-17项防护措施的基础上,重点关注以下措施:
18.加强楼道通风换气,保证单元公共空间通风良好。
19.注意每日及时清理生活垃圾,勿将垃圾堆放到楼道,应投放至小区垃圾桶内。
六、同一楼层居民的防护措施
在落实6-19项防护措施的基础上,重点关注以下措施:
20.关注本小区的疫情信息,配合疾控机构或者社区开展疫情排查和流行病学调查等疫情防控工作。
21.充分的室内外空气交换是室内污染物排放的最有效措施。因此,要坚持每日开窗通风,以保持室内空气清新,通风良好。
大专院校防控指引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一种新发传染病,根据目前对该疾病的认知,制定本指引。
本指引适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的大专院校防控。
一、按照《大专院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国卫办疾控函〔2020〕304号)要求,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制定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总体方案和突发疫情应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健全组织体系、细化防控措施)。准备充足的防护物资(至少储备普通级别防护口罩、医用酒精/消毒剂、体温计等),设置应急处置区域,加强人员培训和演练,保障工作人员日常工作防护需求。
二、建立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发现发热等异常健康状况时,立即在应急处置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并参照《公众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后的就诊指引》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班和上学。
三、在学校入口处对教职员工、学生和外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体温异常者禁止进入。
四、加强教室、图书馆、宿舍等重点区域通风换气。每天2-3次,每次20-30分钟。如使用集中空调,参照《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行防控指引》,保证空调运行正常,加大新风量,全空气系统关闭回风。
五、增加对宿舍、食堂、澡堂、洗衣房、公共活动区等环境和门把手、楼梯扶手等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频次。
六、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重复使用的餐(饮)具应当“一人一用一消毒”。
七、建议错峰用餐,自带餐具。堂食控制用餐人数,通过采取减少桌椅摆放、隔桌安排就餐等措施,保持用餐距离。建立用餐人员可追溯制度。
八、避免举办群体性或聚集性活动,如会议、培训班、运动会等。教职员工、学生减少外出。
九、校园垃圾“日产日清”,对垃圾点每日进行消毒。
十、在封闭、人员密集或与他人近距离接触(小于等于1米)时教职员工和学生应佩戴口罩,加强手卫生,随身携带速干手消毒剂或消毒湿巾。
十一、加强教职员工和学生防控知识培训,开展心理健康援助和疏导。
十二、教职员工或学生中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学校应当立即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管理。
十三、由专人负责与接受隔离的教职员工或学生的家长进行联系,掌握其健康状况。
十四、当发现新冠肺炎病例时,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消毒和清洗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防控指引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一种新发传染病,根据目前对该疾病的认知,制定本指引。
本指引适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的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防控。
一、根据湖北省《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科学精准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武汉市落实好1名校医带1名社区全科医生、1名疾控人员的“1+2”防控协作机制,学校校园内学生、教职员工继续实施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的防护措施,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佩戴口罩规定。武汉市以外其他市州低风险地区学校校园内学生可不需佩戴口罩,教师授课时可不需佩戴口罩。
二、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制定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总体方案和突发疫情应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健全组织体系、细化防控措施)。准备充足的防护物资(至少储备普通级别防护口罩、医用酒精/消毒剂、手套、体温计等),设置应急处置区域,加强人员培训和演练,保障工作人员日常工作防护需求。
三、所有教职员工、保育员和学生入校前进行至少14天的自我健康监测和行踪报告,并如实上报学校。对有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人员,应督促其及时就医,暂缓返校,严禁带病上课、工作。
四、严格落实教职员工、保育员和学生晨午晚检、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和登记等防控措施,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晨午晚检时工作人员应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五、发现发热等异常健康状况时,立即在应急处置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并参照《公众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后的就诊指引》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班和上学。
六、中小学生应随身备用符合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标准或相当防护级别的口罩。校门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应当佩戴口罩。食堂工作人员应穿工作服,并保持工作服清洁和定期洗涤、消毒。妥善保管消毒剂,标识明确,避免误食或灼伤。清洁消毒人员在配制和使用化学消毒剂时,应做好个人防护。
七、婴幼儿应在充分保障健康安全的前提下离家到托幼机构,因婴幼儿特殊生理特征,不建议戴口罩;托幼机构教师、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应当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食堂工作人员还应穿工作服,并保持工作服清洁,清洁消毒人员在配制和使用化学消毒剂时,应做好个人防护。
八、在学校入口处对教职员工、保育员、学生和外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体温异常者禁止进入。通过实行错时上下学、划定1米等候线等方式,避免人员聚集。校园封闭管理要做到专人负责、区域划分合理、人员登记排查记录齐全。
九、加强教室、体育场馆和图书馆等各类生活、活动和工作场所通风换气,确保空气流通。每天2-3次,每次20-30分钟。如使用集中空调,参照《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行防控指引》,保证空调运行正常,加大新风量,全空气系统关闭回风。
十、增加对教室、公共活动区等场所地面和门把手、楼梯扶手、玩具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频次。
十一、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重复使用的餐(饮)具应当“一人一用一消毒”。如条件允许,可自带餐具或者使用一次性餐具。
十二、建议错峰用餐、自带餐具。堂食控制用餐人数,通过采取减少桌椅摆放、隔桌安排就餐等措施,保持用餐距离。建立用餐人员可追溯制度。
十三、校园垃圾日产日清,对垃圾点每日进行消毒。
十四、鼓励采用无纸化办公,减少教职员工直接接触,优先采取远程网络方式教学。
十五、学校暂时不组织室内集会或活动。在封闭、人员密集或与他人近距离接触(小于等于1米)时教职员工、保育员和学生应佩戴口罩,加强手卫生,随身携带速干手消毒剂或消毒湿巾,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或肘臂遮挡口鼻。
十六、加强师生防控知识培训,开展心理健康援助和疏导。
十七、教职员工或学生中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学校应当立即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管理。
十八、由专人负责与接受隔离的教职员工或学生的家长进行联系,掌握其健康状况。
十九、当发现新冠肺炎病例,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消毒和清洗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复工复产企业防控指引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一种新发传染病,根据目前对该疾病的认知,制定本指引。
本指引适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的复工复产企业防控策略的总体指导。
一、低风险地区企事业单位
(一)各单位要实施外防输入策略,及时掌握员工流动情况,对来自高风险、中风险地区及境外的人员,按照本地区要求做好健康管理;对来自低风险地区的人员,如体温检测正常即可上岗,不得再设置障碍,不得再实施上岗前隔离。
(二)各单位要及时了解员工身体状况,发现员工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时,立即在应急处置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并参照《公众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后的就诊指引》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班。一旦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必须立即启动应对预案予以妥善处置。
(三)各单位要保持工作场所通风换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首选自然通风,如果自然通风满足不了,要辅以机械通风。采用机械通风的厂房,要确保新风入口设置在清洁的区域,新风量应该满足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使用中央空调的企业,做好空调系统的清洗,空调回风口过滤网的消毒,全新风模式时关闭回风系统。
(四)各单位要在工作场所设置洗手设施或配备免洗消毒用品,注意做好工作和生活场所清洁消毒。
(五)各单位在防疫期间要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和集体活动,保持室内聚集场所空气流通,加强员工用餐管理,做好食堂餐具清洁消毒。
(六)在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员工集体宿舍空气流通、清洁消毒到位的前提下,自主决定每间宿舍安排人员数量。
(七)各单位要加强作业人员的个人防护,对从事接触粉尘、化学毒物等有职业病危害的员工,企业要按照职业健康管理的相关要求,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防护要求的口罩、面罩、防护眼罩、防护服,还有防护手套等等这些个人防护用品,同时要指导和督促员工正确的佩戴和使用。在允许佩戴手套的操作岗位,员工要尽量的佩戴手套进行操作。
(八)各单位要做好疫情防控知识科普宣传,指导督促员工增强防护意识,落实个人防护要求,养成勤洗手习惯,打喷嚏或咳嗽时要遮挡。
(九)各单位要保障应急处置能力,做到无症状感染者、疑似和确诊病例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防范聚集性疫情。
二、高风险和中风险地区企事业单位
(一)高风险和中风险地区各单位在落实低风险地区企事业单位防控措施基础上,要加强员工健康监测和出入登记管理,在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单位或厂区前进行体温检测,正常方可进入。
(二)落实工作场所防控措施,减少召开会议,需要开的会议要缩短时间、控制规模,提倡召开视频或电话会议,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错时上下班、弹性工作制或居家办公方式。
(三)指导员工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减少外出特别是避免去人群聚集或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
(四)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把防控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个人,妥善处置异常情况。
养老院等社会福利机构防控指引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一种新发传染病,根据目前对该疾病的认知,制定本指引。
本指引适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养老院、临终关怀、福利院等社会福利机构。
一、根据湖北省《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科学精准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全省继续实施养老机构、福利院、监所、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封闭式管理,并做好风险防范工作。落实人员进出管理、人员防护、健康监测、消毒等防控措施,新进入人员一律先集中隔离14天并进行核酸检测。探视人员要采取个人防护措施,鼓励采取视频等非接触方式探视。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等医疗服务机构的,不得超出医疗许可服务范围对外服务。医疗机构举办养老机构或与养老机构毗邻的,应按照医疗机构分区管理要求开展交叉感染评估,评估有风险的应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二、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准备充足的防护物资(至少储备普通级别防护口罩、医用酒精/消毒剂、体温计等),设置应急处置区域,加强人员培训和演练,保障工作人员日常工作防护需求。
三、预备临时隔离区,用于出现可疑症状的被服务对象、新入住人员等留观使用。临时隔离区不应设在生活区,确保通风良好,每个房间要有独立的卫生间。
四、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有条件的应优先考虑开窗通风,装有排风扇等抽气装置的,可以启用设施加强室内空气流动。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时,参照《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行防控指引》。
五、做好健康宣传工作,确保工作人员和被服务对象掌握个人防护措施、手卫生等要求,建立良好的卫生习惯。
六、建立健全工作人员和被服务对象的健康监测制度,并做好每日信息登记。
七、完善工作人员个人防护措施,在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时必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注意手卫生,接触服务对象前、执行服务过程中、接触服务对象生活废弃物后、清理环境卫生后要洗手。
八、在员工和被服务对象便利的场所摆放免洗手消毒剂、洗手液、纸巾等卫生用品。
九、做好居住房间、食堂或餐厅、澡堂、公共活动区等场所和物体表面的清洁和消毒。对接触较多的门把手、水龙头、扶手、电梯按钮等公用物品及部位可进行预防性消毒,具体消毒方法参照《预防性消毒指引》。
十、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重复使用的餐(饮)具应当“一人一用一消毒”。建议错峰用餐、自带餐具送餐分餐。
十一、公共卫生间应保持清洁和干爽,保证水龙头等设施可正常使用,视情况增加清洁和消毒频次。
十二、应保证厢式电梯换气扇运转正常。
十三、建立预约探访制度,做到非必要不探访,严格管理进出人员。如须探视要做好探访者的健康登记,进行体温监测,可利用“湖北健康码”等手段,实行“绿码”准入。所有探访人员应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有发热、干咳等症状的拒绝探访。
十四、慢性基础疾病(高血压、糖尿病等)、皮肤病、一般过敏、轻微扭伤擦伤、普通牙科治疗、常规康复等需要外出就医的,应严格遵循民政部门的相关要求,也可采取上门诊视等方式。
十五、被服务对象出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包括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不排除有流行病学史的,应当立即为其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并转运至临时隔离房间,由专人陪同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工作人员出现上述症状时,不得带病上班,并参照《公众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后的就诊指引》就医。
十六、要限制发热病人同室人员的活动,并为其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避免与他人接触。
十七、配合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疑似或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排查管理和终末消毒。
十八、在医疗机构就诊后返回养老院等社会福利机构的被服务对象和陪同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循民政部门的相关要求安排返院入住和工作;新冠肺炎病人治愈后需返回养老院等社会福利机构的,应当按照本市新冠肺炎病例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建筑工地防控指引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一种新发传染病,根据目前对该疾病的认知,制定本指引。
本指引适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建筑工地等施工现场。
一、落实施工总承包单位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准备充足的防护物资(至少储备普通级别防护口罩、医用酒精/消毒剂、体温计等),制定防控工作方案,明确各参建单位的职责,制定疫情防控工作的应对流程,设置应急处置区域。
二、加强作业人员个人防护。企业要为员工提供符合职业病危害防护要求的防尘、防毒口罩等个体防护用品,同时,要不断加强职业健康及防疫知识的培训教育,督促员工正确佩戴、使用防护用品,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健康生活方式和工作行为。
三、施工总承包单位要统筹管理,各参建单位要强化单位内部员工体温监测等健康监测制度,利用 “湖北健康码”等手段,实行“绿码”上岗制。发现劳务人员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要求其不得带病上班,并参照《公众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后的就诊指引》就医。
四、施工现场可采取封闭式管理。加强出入人员登记管理制度,对外单位人员出入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的人员,实行实名制登记。并利用 “湖北健康码”等手段,实行“绿码”准入制。有发热、干咳等症状的应拒绝进场。
五、加强施工作业场所的通风,尤其是隧道、洞涵等施工场所要加强通风换气,在工作和生活场所设置充足的洗手设施和洗手液或香皂等卫生用品。
六、提供集体住宿的施工单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经常保持室内通风,每天2-3次,每次20-30分钟。同时,要釆取有效措施,确保员工集体宿舍清洁消毒到位。
七、控制和减少人员聚集。要优化工序衔接,控制施工现场不同作业队伍人员的流动,减少聚集。适当增加班次和员工休息时间。工地内设立食堂的,鼓励实行分餐制及错峰就餐制。
八、日常以通风换气和清洁卫生为主,同时对接触较多的门把手、水龙头等公用物品和部位进行预防性消毒,具体消毒方法参照《预防性消毒指引》。
九、高温作业场所要制订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增添必要的通风或降温设备,为劳动者提供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组织对劳动者进行高温防护、中暑急救等职业健康知识的培训和演练,提高劳动者的自救互救能力。
物业管理中心防控指引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一种新发传染病,根据目前对该疾病的认知,制定本指引。
本指引适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物业管理单位的防控指导。
一、低风险地区
1.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设置应急处置区域,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培训。
2.对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可疑症状的人员,须及时就医排查。
3.加装体温监测设备,对进入物业管理中心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
4.加强办公区域通风换气。如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时,参照《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行防控指引》,保证空调运行正常,加大新风量,全空气系统关闭回风。
5.加强对办公室、食堂、宿舍、卫生间门把手等重点部位的清洁和消毒。
6.在食堂和公共卫生间等区域应设置洗手设施,如无洗手设备,应配备速干手消毒剂。
7.鼓励错峰用餐,减少堂食和交流。
8.鼓励采用无纸化办公,减少直接接触。
9.减少人员聚集,鼓励以互联网的方式召开会议。
10.在醒目位置张贴健康提示,利用各种传播媒体宣传新冠肺炎防控知识。
11.工作人员应佩戴口罩,加强手卫生,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或肘臂遮挡口鼻,打喷嚏后应用洗手液(或肥皂)彻底清洗双手。
12.设立应急区域。当出现疑似症状人员时,及时到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并安排就近就医。
13.当发现新冠肺炎病例时,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消毒和清洗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二)中、高风险地区
除上述13项措施外,还应做到以下措施:
14.增加班次,减少工作区人员密度,不提供堂食。
废旧品收购单位及人员防控指引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一种新发传染病,根据目前对该疾病的认知,制定本指引。
本指引适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废旧品收购单位和相关从业人员的防控。
一、废旧品收购单位
(一)落实废旧品收购单位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准备充足的防护物资(至少储备普通级别防护口罩、医用酒精/消毒剂、体温计等),设置应急处置区域,加强人员培训,保障工作人员日常工作防护需求。
(二)建立员工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员工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发现员工出现发热等异常健康状况时,不得带病上班,并参照《公众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后的就诊指引》及时就医。
(三)在重要入口处,增加体温测量设备,所有人员体温检测正常方可进入。
(四)加强通风换气。如使用集中空调,参照《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行防控指引》,保证空调运行正常,加大新风量,全空气系统关闭回风。
(五)做好收银台、电梯、公共卫生间等公用设备设施和门把手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
(六)保持大厅、电梯口和收银台等区域环境整洁,及时清理垃圾。
(七)洗手间应通风良好,洗手设备正常运行,配备洗手液(或肥皂);有条件时建议在收银台配备免洗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施。
(八)当出现新冠肺炎病例时,应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同时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二、废旧品收购人员
(一)上岗前确保身体状况良好,工作期间每日进行体温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时,应立即报告用人单位,参照《公众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后的就诊指引》及时就医,避免过度劳累,杜绝带病上岗。
(二)工作中佩戴口罩,注意手卫生,勤洗手,及时清洁收购工具,并定期消毒。避免与他人近距离接触和交谈,保持1米以上距离。
(三)在清理垃圾和废旧品的过程中应加戴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前一段已提了工作中佩戴口罩),避免用手触碰眼、口、鼻等处,口罩脏污、变形、损坏、有异味时需及时更换。
(四)如遇弃用口罩、手套等垃圾,应使用作业工具夹起后置于垃圾收运工具内,切忌徒手捡拾。
(五)就餐时自带餐具,就餐过程中减少交流,餐具需清洗消毒。
(六)尽量不去人员密集或通风不良的场所,如饭店、商场等;避免参加群体性聚集性活动,如多人聚餐等。
(七)返家后,用洗手液(或肥皂)流动水下洗手或直接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立即更换外衣,衣物尽快清洗。
(来源:湖北省卫生健康委)